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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按需采取适当执法行动整治无牌支付平台
10月8日,香港金管局署理财经事务及财库局局长陈浩濂就部分支付平台仅以金融科技企业身份注册却未持有金融牌照事宜作出回应。他指出,将依据现行法律监管框架,必要时启动相应的执法程序,以确保金融体系稳定并切实维护客户及公众利益。根据香港《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除非获得法定豁免,任何未经许可在本地发行或运营储值支付工具的行为均属违法。金管局表示,一旦发现存在无牌经营或违反《支付条例》的情况,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介入调查或协同其他监管机构共同处理,并在必要时将相关案件移交执法部门。